政策法规
《智能制造发展规划(2016-2020年)》正式发布
作者:济宁电子商务协会 | 时间:2016-12-12 | 浏览:2549次
为贯彻落实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》和《中国制造2025》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联合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,通过大量的研究和调研,在充分听取了专家、行业协会、重点企业及各地主管部门的意见基础上,编制完成了《智能制造发展规划(2016—2020年)》(下称《规划》)。
《规划》作为指导“十三五”时期国内智能制造发展的纲领性文件,明确了“十三五”期间我国智能制造发展的指导思想、目标和重点任务。
《规划》提出智能制造发展的指导思想是:牢固树立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的发展理念,全面贯彻落实《中国制造2025》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,将发展智能制造作为长期坚持的战略任务,分类分层指导,分行业、分步骤持续推进,“十三五”期间同步实施数字化制造普及、智能化制造示范引领,以构建新型制造体系为目标,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为重要抓手,着力提升关键技术装备安全可控能力,着力增强软件、标准等基础支撑能力,着力提升集成应用水平,着力探索培育新模式,着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,为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、打造我国制造业竞争新优势、建设制造强国奠定扎实的基础。
《规划》提出2025年前,推进智能制造实施“两步走”战略:第一步,到2020年,智能制造发展基础和支撑能力明显增强,传统制造业重点领域基本实现数字化制造,有条件、有基础的重点产业智能转型取得明显进展;第二步,到2025年,智能制造支撑体系基本建立,重点产业初步实现智能转型。
《规划》提出了十个重点任务:一是加快智能制造装备发展,攻克关键技术装备,提高质量和可靠性,推进在重点领域的集成应用;二是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创新,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,布局和积累一批核心知识产权;三是建设智能制造标准体系,开展标准研究与实验验证,加快标准制修订和推广应用;四是构筑工业互联网基础,研发新型工业网络设备与系统、信息安全软硬件产品,构建试验验证平台,建立健全风险评估、检查和信息共享机制;五是加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推广力度,开展智能制造新模式试点示范,遴选智能制造标杆企业,不断总结经验和模式,在相关行业移植、推广;六是推动重点领域智能转型,在《中国制造2025》十大重点领域试点建设数字化车间/智能工厂,在传统制造业推广应用数字化技术、系统集成技术、智能制造装备;七是促进中小企业智能化改造,引导中小企业推进自动化改造,建设云制造平台和服务平台;八是培育智能制造生态体系,加快培育一批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,大力发展龙头企业集团,做优做强一批“专精特”配套企业;九是推进区域智能制造协同发展,推进智能制造装备产业集群建设,加强基于互联网的区域间智能制造资源协同;十是打造智能制造人才队伍,健全人才培养计划,加强智能制造人才培训,建设智能制造实训基地,构建多层次的人才队伍。同时《规划》提出了加强统筹协调、完善创新体系、加大财税支持力度、创新金融扶持方式、发挥行业组织作用、深化国际合作交流等六个方面的保障措施。
《规划》作为“十三五”时期指导智能制造发展的纲领性文件,将统筹国内智能制造发展,加快形成全面推进制造业智能转型的工作格局。